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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连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5:26:4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我局依据《中共连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文同志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连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学法用法,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二)本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

       2022年1月6日,我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2022年10月31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并组织学习《连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党组书记、局长欧阳文同志明确要求我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程序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做到合法、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2022年11月3日,我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精神,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锐意进取,深化改革,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三)按照中共、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是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二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2022年,我局通过行政许可22项,并及时在相关行政执法平台上录入。三是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市司法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订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

       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2022年,我局通过执法证考试2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名,全部属于在编人员。二是每月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知识我局党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自学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三是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坚决防范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的要求

        一是不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今年1月份开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84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7元,月人均补差由669元提高到69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3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月人均补差由331元提至348元;截至10月,我市共有低保共11091人,2022年1-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098.5793万元。

        二是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2022年1月起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3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3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72元。截至10月,我市特困供养人员3054人,1-10月发放特困供养金3250.8461万元。

        三是落实孤儿生活保障。2022年1月我局完成对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全市在册孤儿有49人,2022年1-10月份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3.848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263人,1-10月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312.5495万元。

        四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截至10月,我市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4632人;重度护理补贴10309人。2022年1-10月两项共发放金额3490.6853万元。

     (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要求

      一是积极开展敬老院整合工作。2022年4月开始,我市8个乡镇敬老院的共56名老人已集中到连州市福利院供养,目前集中供养特困老人达到121人。

      二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助医、助浴工作2022年1-10月,共开展助医服务6669人次,开展助浴396人次。

      三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共有12826人享受高龄津贴,其中80-89岁11029人,90-99岁1740人,100岁(含以上)57人。1-10月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250.2350万元。

     (七)有效落实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居)卫生制度》、《村(居)治安制度》、《村(居)文化制度》、《村(居)会议制度》、《村(居)财务制度》等制度,规范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的行为,做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按制办事。

       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载体、社会组织为纽带、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是完善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为主体,以社区属地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为辅助,聚焦社区治理难题和民生痛点、难点,建立多方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合力共同商讨对策或解决方案,形成“同心圆”模式。指导协助乡(镇)、村社区修改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等制度。深入实施《连州市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实施意见》,规范村级运行机制,理清协商议事清单,完善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探索推行一部两会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协商议事的领导作用。深入开展“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从源头上管住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乱象,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

      四是完善基层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的作用,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依法参与预防、应对农村领域突发事件。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八)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我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40个(其中社会团体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4个),业务范围覆盖公益慈善、社会服务、城乡生活群众等领域,已覆盖全市12个镇(乡)。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继续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截至11月,我市行业协会减免会费的行业协会有2家,涉及64个企业单位,减免会费达4.62万元。
        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我局在2021年5月成立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发《连州市民政局关于成立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民〔2021〕52号)。继续贯彻 2021年4月1日《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的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各职能部门横向联动,确保打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为平安社会环境作贡献。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市暂没有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情况。

       三是做好对社会组织的常规工作检查。根据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按照4%的抽查比例,对7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其中单部门抽查5家,联合市教育局跨部门抽查2家。抽查结果及时在连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和政府部门网站公开。

       四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报审核工作。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报进行网上申请填报、网上审核办结,暂有118个社会组织在网上提交年检资料并通过审核,年报率达到86.76%。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基层法治创建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宣讲教育活动较单一,普法力度不够。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坚持教育为先,从思想上增强领导班子、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抵制腐败思想侵蚀的意识。坚持会前学法。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各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利用现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民政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印制最新版的民政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向群众发放,普及《民法典》中的婚姻登记、老年人权益保护、收养登记等知识。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一)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我局将继续推动法治宣传日、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入社区和乡村,让法治政府建设观念深入人心。

      (二)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精神,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规范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建设,实现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

      (三)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加强我市各职能部门横向联动,确保打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为营造平安社会环境作贡献。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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